學生赴外 Outbound Mobility

常見問題

所有申請學生必須至少修滿一學期的課程。
可以,但出發前請務必確認在學身分並符合校內延畢資格、依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學則(本校教務處法規)規定繳費。休學、已畢業(含已完成畢業條件尚未離校者)將無法赴外交換。
不可以。赴國外研修期間,應保有學校學籍,不得辦理休、退學,研修結束後,應返回學校報到。違反者應賠償全部補助款。
 可以,請參考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學生出國選修課程實施要點(本校教務處法規)。
學生可申請至我校姊妹校研讀進修,亦可至教育部網頁查詢: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查詢系統(不含大陸、港、澳地區)
不一定,因與每個交換校的交流狀況不同,每學期可申請的學校列表與名額都會變動,請依照每期公告為準。
可以,但非姊妹校請自行聯繫。取得入學許可後通知國際處,由國際處協助辦理校內出國程序。

可以。在交換生申請報名截止前若尚未收到正式成績單,但已可在網路查詢成績,可列印網路成績單代替。但需在申請書上註明補送檢定成績日期,並配合申請期程,最晚不得超過次年2月1日。若未能在截止日前提供任何有效成績文件,則不符合報名資格。

請先以第一志願的學校來寫(沒有一定的格式) 

(1) 動機:就讀的科系、個人求學的背景、個性、興趣以及申請獎學金赴國外讀書的動機。

(2) 興趣與學習:所學的專長以及領域為何? 想到哪一國讀書?除了語言和文化外,想學習的課程為何? 不同的學習環境提供的幫助為何?

(3) 期許:出國讀書對你可能產生的影響(增進人文、專業領域等的見聞)、對於將來就業的幫助。

請找校內老師撰寫推薦信,格式不限,中英文各一份。但推薦老師須親筆簽名但無須彌封,如果老師堅持彌封也無妨。

裝訂時除申請表、校內成績單、和推薦信要有一份為正本外,其他影本即可。

一經錄取學海獎學金,須於次年10月底前辦妥出國手續並啟程研修,屆期未出國者,視為放棄。

不一定,對方學校為最終甄審的關卡,直到收到姊妹校的入學許可,才算是正式獲得交換生資格。

每個學校都有各自的行政作業流程,且我方為申請者,對方有權拒絕同學入學,國際處可代為詢問審核進行狀況,但無法催促對方核發入學許可。

除了須繳納師大的學費以外,生活、住宿費每個國家和學校的標準不一,請自行上網查相關資訊。
各校狀況不一,請上網查詢相關資訊。出國交換研修不能只上語言課程,必須修習正規課程,並取得成績單(非研習證明)。

不會,建議取得入學許可後再購買機票並依各國規定辦理簽證,不可免簽,不可持與入境目的不符之簽證。

各校規定不一樣,但通常同學可自行選擇要住校園宿舍或自行在外租屋。
為保護個人資料,在同學未授權前,國際處無法直接提供學長姐的聯絡方式,僅能代為詢問,再請願意幫忙的學長姐自行回覆。
無法申請。本計畫申請人資格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。
不開放個人申請,飛颺與惜珠由學生向學校申請、學校再向教育部申請

選送生可依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」申貸海外研修費、非留學貸款。

註︰海外研修費用之可貸款項目僅限海外學校之「學雜費」,最高可貸新臺幣44萬元。若交換學校未收學費者,即無法辦理貸款。

所謂「有效低收入戶證明/中低收入補助證明」,係指戶籍所在地之地方行政主管機構依法開立的證明文件,例如:鄉鎮市區公所,非一般向里長申請的清寒證明文件。

選送生於校內甄選時所提擬赴國外研修之國別、學校均不得變更。但有正當理由能提出具體書面說明者,經學校同意後,得轉換其研修國別、研修學校,以一次為限,且原研修領域仍不得變更,違者喪失補助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