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資格:
1、本校大學部在學僑生大二以上。
2.學業成績:
(1)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。
(2)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(80分)以上。
二、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,凡留級、重讀或延畢之僑生,均不得請領。
三、碩、博士生不得申請。
四、學生須提供i僑卡卡號及電子郵件,並以紙本或線上簽署數位證書授權書(網址:https://fastsign.changingtec.com/FastSignCloud/activitysigntxn.html?txn=bsutC5GfPhQQwd6D4a9hY+NhkPyGNYzoBkTpHNWjkwHYihOBkpGEAX0CMg5aKkbyLA701rU7hV8TD1MMuPIrGqeP9EDWY1oxTuW6V5Omo0RHg/GmW0J3Tg61bXAU390hoWWlLcOVfqsXDrpXJ1Pm9bT00QL/L8lwpKA/GOi6ICWpQ0IVYS5KLNFMlu6uUqND2dyUMWCR8Oz2vmj2JfdLUVetjpVExOSDmQijvYAxbolHSfMreuAqfC33L4pHEAI85vjsXIQfNOoolPdiMsxF4hszp7O7v/cUG7HqL6yfT8bgRwNaDHk5VBEhhTXBCL7zuQdBrLuG8KmLLojeF6bQbA==&cgt=1),俾製發獎狀。
五. 112年度已獲領旨揭獎學金者,明(113)年不得以111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本會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」。
六.請申請同學注意:112年度僑務委員會學行優良獎學金與112年度僑務委員會傑出獎學金請擇一申請。
七.即日起申請至2023年9月17日止
八.學行優良申請文件:
1.申請表
2.111學年度成績單
3.居留證與112學年度在學證明
請申請同學把相關申請資料用Email至:s9096@mail.nkn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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