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優秀僑生研究所獎學金申請
一、申請對象:本校在籍碩、博班僑生
二、申請資格:
1.凡就讀本校各系所具有正式學 籍之碩博士班僑生, 就讀期滿一學期,操行達 85分者。
2.凡在學期間獲獎累積次數超過2次以上者,得不列入得獎名單。
3.本獎學金受獎僑生之實際受獎金額及名額,依教育部每年核配本校之獎學金補助款調整之。
4.受獎學生如有休學、退學、自行轉讀或變更、喪失學生身分者, 停止核撥獎學金。
三、申請人應繳交下列文件:
1.申請表。(請至國際處領取)
2.學生證影印本。
3.成績單 (最近一學期)。
4.指導教授推薦函 (尚無指導教授者請附就讀系所教師推薦函)
5.志工服務證明。(印影本相關文件1109學年度或110學年度第2學期)
四、申請日期:111年8月29日起
五、截止日期:111年10月31日(星期一)17:30止
六、繳件處 :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繳至國際事務處學生組黃小姐
申請表格請至國際處書櫃自行領取或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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