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
一、申請資格:凡在本校就讀之僑生(不含研究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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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,操行成績甲等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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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學年度未享有哄他任何獎學金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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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,但必須提出證明。
二、獎項:合於規定者,每名獎學金新台幣5000元整及獎狀乙紙。
三、申請手續:申請者,應在規定時間內,詳填申請表,連同上學年度學行成績單,送請學校審查後,送至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辦理。
四、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(2023年)10月23日下午17:30止。
五、申請格取得:
(一)可上網:http://www.focat.org.tw(需要複製另開視窗)
(二)國際事務處辦公室或是辦公室外之資料夾。
(三)請下載公告之附件。
六、審核文件:
(一)申請表
(二)上學年成績單
(三)若有清寒證明者請附上。沒有清寒證明文件同學請不需要附上。
**備齊以上資料請繳至行政大樓10樓國際事務處學生事務組黃小姐。
Any dispute over interpretations of these information shall be resolved based on the Chinese version.